重庆市永川区商场监督办理局关于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的布告 (2024年出产环节第2期)

发布时间:2024-04-04 作者: 食品检测案例

  

  重庆市永川区商场监督办理局关于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的布告 (2024年出产环节第2期)

  根据《食物安全抽样查验办理办法》的规则,现将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布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状况。泡山椒花生,商标:宋大妈+图画,规格型号:计量称重,出产日期:2023-10-17,质量等级:/;查验定论为:经抽样查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食物中真菌毒素定量》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反相关规则的行为依法处分状况。我局对重庆市佳佳乐食物有限公司出产真菌毒素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食物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询。该公司出产了该批次泡山椒花生460kg,未售出407.3kg,售出52.7kg,召回8.2kg。经抽样查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食物中真菌毒素定量》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该公司出产真菌毒素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泡山椒花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则,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则,给予该公司如下行政处分:1.没收违法出产的食物;2.没收违法来得到的;3.罚款。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状况。经该公司技能剖析发现,不合格原因是质料花生入库时未进行黄曲霉毒素B1项目检测,导致制品不合格。该公司结合形成本次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已展开自查,加强质料办理,试出产品经第三方查验测验的组织检测合格,改正了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并提交整改陈述。